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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輔導與法律諮詢 - 課 程 資 訊

年度: 0982 

課程名稱:

生活輔導與法律諮詢 

課程編號:

2011 

教師姓名

黃璿瑛 

教師資歷

文化大學法律系碩士,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,處理現代社會婦女權益問題,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費者中心義務律師團律師,協助消費者諮詢服務,辦案實務經驗豐富,為國立空中大學兼任法律課程講師 

上課時間

星期四 晚上七點至九點三十分

其它  

課程理念

法律課程能與日常生活相結合,避免因不知或誤解法律,致自身或家人權益遭受損害.教學內容著重與目前實務相印證,期能讓學員能從日常生活或法院判決中學習法律見解與常識,除能使學員因知悉法律守法外,如發生法律爭端時,更能保障自身權益.

教學方法

避免法律條文枯燥之講解,著重日常生活實務上之應用,提高學員學習興趣,且能於日常生活中立即得到印證. 

評鑑方式 口述、出席率 
選課要求 對法律有興趣之學員 
推薦書目  
討論區 前往討論區

學分數

維護費

0 元 

清潔費

0 元 

保險費

0 元 

自訂費用

0 元 

學分費

1500 元 

學費總額

1500 元 (除學費總額外新舊生每學期第一門課加收200元報名費、新生加收100元製證費等行政費用)

生活輔導與法律諮詢 - 課程表

 上 課 週 數    主 題 內 容
第  一  週 生活上基本之法律常識簡介  介紹法律對於日常生活之影響 
第  二  週 訂婚與同居  身分上不同與法律上權益之差異 
第  三  週 結婚及夫妻財產制  結婚身分上法律改變及家庭生活費如何負擔 
第  四  週 非婚生子女之認領及法律上之效力  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權益之差別  
第  五  週 家庭暴力  如何聲請保護令及保護令之效力 
第  六  週 離婚、夫妻財產之分配及子女之監護  離婚要件.財產如何分配及子女監護權之行使  
第  七  週 繼承  繼承之順序與特留份之關係 
第  八  週 遺囑  遺囑之效力與製作 
第  九  週   現代公民素養學程研討 
第  十  週 消費者權益之保護(一)   介紹消費者保護法(包含定型化契約) 及損害賠償之對象及範圍 
第  十  一  週 公寓大廈管理條之介紹  介紹大廈住戶之權益及使用大樓之範圍 
第  十  二  週 本票.支票  票據之權利與追索之效力 
第  十  三  週 財產保險.人身保險  投保保險之注意事項及保險事故發生之請求 
第  十  四  週 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  車禍損害賠償之請求 
第  十  五  週 債務之追討 (一)   支付命令與聲明異議之製作  
第  十  六  週 債務之追討(二)  假扣押.假處分及強制執行 
第  十  七  週 買賣房屋應注意事項  介紹不動產買賣之陷阱及應注意事項 
第  十  八  週   期末成績評量暨教學成果展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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