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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法律問題解析 - 課 程 資 訊

年度: 1131 

課程名稱:

常見法律問題解析 

課程編號:

2009 

教師姓名

張智鈞 

教師資歷

服務單位:致同國際法律事務所 服務職稱:律師 學歷:私立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曾任淡水社大、北投社大法律課程講師 

上課時間

星期四 晚上七點至九點三十分

其它  

課程理念

落實終身理念,加強生活之法律常識,幫助同學在遭遇生活中之法律問題時,得以作出最正確之判斷,並獲致最妥善之救濟。
教學目標:
一、初步目標是希望能藉由課程學習,學員得以理解原以為艱澀的法律規定。
二、其次,在了解法律規定的同時,得以正確的適用法律,而非錯誤地理解法律。
三、最終,在正確的理解法律之後,得以知悉為尋求最終的法律協助,應準備何種證據,以利於最終之法律救濟。

教學方法

由講師挑選常見的法律問題,例如交通事件…等,蒐集實務見解後,自編講義向修課同學解說,並對同學提問的問題釋疑。 

評鑑方式 上課互動 
選課要求 識字,對法律有興趣者皆可。 
推薦書目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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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數

維護費

0 元 

清潔費

0 元 

保險費

200 元 

自訂費用

0 元 

學分費

3000 元 

學費總額

3200 元 (除學費總額外新舊生每學期第一門課加收200元報名費、新生加收100元製證費等行政費用)

常見法律問題解析 - 課程表

 上 課 週 數    主 題 內 容
第  一  週 課程介紹   行政事項宣導與教學計劃說明  
第  二  週 導論   1、三段論證(法律適用的邏輯與涵攝) 2、請求權基礎 
第  三  週 如何閱讀判決  1、判決的格式 2、判決的內容 3、常見的艱澀用語釋義 
第  四  週 當事人法律上的能力  1、權利能力 2、行為能力 3、責任能力 4、當事人能力 5、訴訟能力 
第  五  週 權利的分類及體系  1、債權與物權 2、請求權、抗辯權 3、形成權 
第  六  週 法律行為概說  1、法律行為的功能 2、法律行為的要件 3、法律行為的種類 
第  七  週 消滅時效(一)  1、消滅時效的意義 2、消滅時效的客體 3、消滅時效的期間  
第  八  週 消滅時效(二)  1、消滅時效期間 2、消滅時效不完成  
第  九  週 公民素養週  原課程停課,需選讀至少一門公民素養課程。 
第  十  週 契約概說  1、契約的類別 2、契約之成立  
第  十  一  週 契約各論(一)  1、買賣契約 2、保證契約  
第  十  二  週 契約各論(二)   1、消費借貸契約 2、消費寄託契約 3、一般寄託契約 
第  十  三  週 特殊程序概說  1、督促程序-支付命令 2、保全程序-假扣押、假處分  
第  十  四  週 抵押權概說  1、普通抵押權 2、限高限額抵押  
第  十  五  週 流抵契約  1、民法873條之1立法理由 2、公正之鑑價程序續 3、清算結果互為找補義務  
第  十  六  週 消費借貸與流抵契約實務案例解析  1、個案事實 2、訴訟上的主張 3、實務案例導讀 
第  十  七  週 實務見解的搜索教學   利用關鍵字搜尋法律見解的教學與實際演練  
第  十  八  週 期末成績評量暨教學成果展   期末成績評量暨教學成果展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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